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京环发[2013]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工业区10排19号,项目将现有型号为DZL4-1.25-AII的1台4T燃煤锅炉改造成2台2T的燃气锅炉,锅炉房建筑面积302.4 m2,项目总投资450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蒸汽及冬季供暖热源。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的要求。
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周边环境关系如下:
东侧为隆盛大街(路宽约8m),街东侧为北京东方雪制衣有限公司、北京圣日公司;
南侧为时代创意服饰有限公司;
西侧约40m为天堂河;
西北侧为龙景湾别墅区,其近居民楼与西厂界相距约200m;
北侧为瓜乡路(路宽约12m),路北为北京万事好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庞各庄水务站办公楼(与北厂界相距约50m)及隆盛园小区(北厂界距其近居民楼约130m);
东北厂界外约210 m为庞各庄国税办公楼。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锅炉房北侧4.3m为外包材仓库,西侧6m为饼干车间(车间),东侧厂界外为隆盛大街,南侧厂界20m外为其他单位生产车间。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⑴本项目冬季采暖所使用的锅炉燃料为市政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小,SO2的排放量为0.0057t/a,排放浓度为0.418mg/m3,NOx的排放量为1.77t/a,排放浓度为129.2mg/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所用两台燃气锅炉各配备一根16m高的烟囱用于尾气排放,且烟囱高度均高于周围建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⑵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锅炉每天定期排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2t/d,合计600t/a。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终排入庞各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值为CODCr:78.8mg/L、BOD5:23.4mg/L、SS:22mg/L、动植物油:15.5mg/L,均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⑶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包括锅炉设备所用的引风机、水泵的运转噪声。所用设备噪声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再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根据环评监测结果显示,各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t/a。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质出售给废品回收厂家,其余将由北京兴泰隆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站,统一消纳处理。只要对固体废物加强管理,妥善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收集、密闭贮存、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